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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描述

租税

(一)、前言

与外人投资有关的租税包括:所得税、商业税(commercial tax)、利得税(profit tax)及印花税等,主管机关为缅甸财政税收部内部税收厅(The Internal Revenue Department, Ministry of Finance and Revenue )。

(二)、所得税:对所有纳税人而言,缅甸的会计(财政)年度(fiscal year)是从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依据缅甸所得税法,每年6月30日前要申报前一会计年度所得税。若一企业终止营业,要在停业一个月内报税。


外国人之所得税率,依居住之外国人(resident foreigners)及非居住之外国人(non-resident foreigners)而不同。居住之外国人(resident foreigners)系指:

1.个人:在一会计年度内居住超过183天。

2.企业依据公司法设立,全部及部份股东为外国人并在缅甸境内控制经营其业务。

居住之外国人有缅币(kyat)的薪资所得,需缴交3%至30%(超过50万kyat,2012年4月2日1美元兑818kyat)之累进所得税。非居住之外国人有缅币(kyat)的薪资所得,一律缴交35%所得税。

非居住之外国人有来自专业、营商及财产等所得,所得税以固定税率35%,或以累计进税率缴交5%至40%税率,2者选较高计算。

外国自然人参与任何缅甸国企计划所获缅币报酬,税率20%。外国法人参与任何缅甸国企计划或交易所获报酬,若以缅币计价,税率30%若以外币计价,税率35%,或以累计进税率缴交5%至40%税率,2者选较高计算。

依据缅甸外人投资法,获得缅甸投资委员会核发许可证设立之公司,所得税率为30%。

目前与缅甸已签署避免双重课税协议国家为:英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印度尼西亚、韩国。

(三)、商业税

依据商业税法,只对某些产品及服务之交易课征此税,包括进口品,分为七大类,且税率依类别不同,自0%至200%,且非每一交易阶段都课征,故与加值税概念不同。

第1类:有72种重要及基本民生用品如:稻谷、棕油、医疗器材、杀虫剂等免商业税。

第2类:58种商品如:教育用电子用品、木工工具、农业用具、家庭用品、清洁用品、运动器材等,商业税5%。

第3类:134种商品如:染剂、轮胎、工业用缝纫机、筑路机具、电器用品等,商业税10%。

第4类:91种商品如:油漆、水泥、冰箱、电动车等,商业税20%。

第5类:55种商品如:照相机、钟表、家具、冷气空调、乐器等,商业税25%。

第6类:商品如:香烟、酒类、珠宝等,商业税30%至200%。

第7类:为服务业:税率5%至30%,如:观光导游、美容健身、印刷、计算机设计处理等,商业税5%海陆空运输业等,商业税8%旅馆业、餐饮业及加油站等,商业税10%除电影外之娱乐业,商业税15%电影业,商业税30%。

(四)、关税

缅甸关税税率0%至40%,奢侈品如豪华汽车及珠宝等关税高。如产品再出口,进口关税可退税。

(五)港口税:

进口须缴交以产品CIF计价之0.5%港口费用。

金融

缅甸之银行体系主要包括:缅甸中央银行,以及其所控制及管理的3家国营银行:缅甸经济银行(Myanma Economic Bank, MEB)、缅甸外贸银行(Myanma Foreign Trade Bank, MFTB)、缅甸投资暨商业银行(Myanma Investment and Commercial Bank, MICB)。另有民营商业银行、投资开发银行及合作社等。

缅甸中央银行才开始进行改革金融及外汇体制以及本身要自财政部独立出来等。另目前缅甸14家民营银行2011月11月才获准经营外汇买卖(Authorized Dealer Licence),缺乏处理及经营外汇业务经验,以及才要开始与外国银行建立关系银行(correspondent bank)相互往来关系。缅甸民营银行业务相对落后,KBZ Bank 表示该行未来之新业务包括

1、提供自动提款机服务(ATMs)。

2、经营外汇兑换(仍受央行相当限制)。

3、提供信用卡服务(正寻求与美国VISA及ORACLE合作)。

缅甸现行之金融法规定,外国投资人可在当地银行开户,但无法借贷外资公司只有在MFTB及MICB 2家银行才可存外币、开LC及汇兑,后2项要经缅甸央行核准。

缅甸目前亦不准外资银行设立子行或分行,只能设立代表办事处,目前已有十余家外银设立办事处,外国投资人之融资问题,只能透过这些外银办事处,以及可能必须等到2015年缅甸政府才会允许设立的境外银行(Offshore Banks)协助解决。

三、汇兑 :

自2012年2月1日起,民众可自由在缅甸政府指定的外汇兑换点及民营银行兑换1万美元外汇。之前兑换外汇规定,外国人必须出示护照,超过2,000美元必需提出海关证明缅甸公民必须提出外汇来源说明,若购买美元,必须提出用途证明。

缅甸中央银行寻求IMF协助,自2012年4月1日起之会计年度,将缅甸施行数十年的固定汇率(约1美元兑换6Kyat)取消,实行接近市场的管理浮动汇率,将试办由目前领有外汇执照之11家私营银行进行外汇拍卖,由供需决定汇率。4月2日交易日1美元兑818Kyat。在此一新制度实施尚未稳定前,仍有投资及贸易风险。

缅甸依据外汇交易管制法,缅甸投资委员会及中央银行外汇管理厅对外汇仍严格管制,每一笔进出口均须逐案批准,原则上私营公司只能以出口所赚取之外汇从事进口采购,并且限制进口所需之外汇额度。经缅甸投资委员会核准之外资公司,可以开设外币账户及汇出外币,包括带来之外汇资金、净利及外籍员工薪资等,但要逐次逐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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